我的好友 Lawrence Ho 接受明報專訪的觀點
日前才去了美國一趟,在時差作祟的晚上,我看了無數的電視新聞台都在討論警察執法的問題。
不只台灣、香港,美國的警察也面臨各種挑戰與衝擊,就在Lawrence 接受專訪時
我美國的學者好友Ivan Sun也就太陽花、占中與美國的佛格森警民衝突在媒體上發表高論。
就像Lawrence Ho所說的,舊框架很難解決新的問題
台灣的弟兄們比其他國家更辛苦的是: 在法律上,我們不但沒有新框架,舊的更已經被拆了
當國軍在喟嘆為何而戰時,警察的心聲是;我們執法執的是什麼法呢?
刑法、集遊法、特種勤務條例,現在最夯的食安法
以集遊法而言,警察弟兄們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停休、辛苦蒐證移送,卻一而再、再而三被檢察官、法官打臉
該何去何從? 值得深思~